怎样看待当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发展的走势
稿件来源:
人民网 作者:劳世元
发布时间:2008-04-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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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我们要立足理论创新,科学地研究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发展的走势。现在,我们的改革处于攻坚阶段,改革中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新的问题不断显现,不同意见的争论也趋向表面化。在这个时候,研究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更要有一种创新思维,理性地对待不同意见,综合地权衡各种意见的利弊得失,在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这里最重要的是,要始终坚持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要明确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为了什么,不管实行哪一种民主制度或民主形式,一要有利于人民权益的实现和富裕幸福,二要有利于社会充满生机活力和安定有序,三要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睦和国家统一昌盛。凡是不利于这一民主政治终极目的的政治行为或民主形式,都不能轻信和照搬。
从中国民主政治的两种形式,看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发展的走势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将往哪里深化和拓展?对此,我们可以通过两项研究工作来进行探讨:
一是对我们党历来主张的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特别是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实现途径的理论进行研究,从中探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发展的走势。从文献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建设政治文明的过程中,出现了三大值得重视的走势: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大走势;通过党内民主来推动人民民主,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第二大走势;中国共产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第三大走势。这三大走势的指向也很明确,最终将在我国建立一个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民主政治体制。
二是对我国最新的政治发展动态进行研究,从中观察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发展的走势。我们从胡锦涛总书记最近最新的论述中可以获得一个明确的信号:中国将在过去改革的基础上,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2006年4月24日胡锦涛总书记的相关论述中曾强调指出:上层建筑的发展要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要求,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我们将进一步丰富民主形式,扩大人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段话不仅权威,而且内涵十分明确。其中讲到的“我们将进一步丰富民主形式,扩大人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是一个能够在某种方面体现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发展走势的重要思想。因为,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可能性要变为现实性,必须找到同事物的内容相适应的形式。民主形式的研究,将使中国人民对民主的理想追求,转化为民主的现实。中共中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里提出的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两种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与此同时,这一重要论述告诉我们,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通过“选举(票决)+协商”的形式实现的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政治制度。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完善这样的民主政治制度,就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发展的走势。
我们今天的民主是从1949年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起步的。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在取得解放战争战场上的决定性胜利以后,没有独霸政权,而是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一起共商国是,采用政治协商的形式,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此基础上,选举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这段历史深刻体现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在协商民主与选举(票决)民主相结合的基础上确立的。这就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来源。尤其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由全国人民广泛讨论,制定了宪法,并依宪召开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更具有了合法基础。这是历史造就的有中国文化特质的一种民主形式。
如果对世界上各种民主形式加以具体研究的话,基本的形式可以分为三类:一是选举(票决)民主。其特点是通过公正的投票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按照多数参选人的利益要求形成决议、法律或选出治理国家的人选及其政党。二是谈判民主。其特点是通过谈判分配利益,以使各方都能对自己的利益要求得到相对满足。三是协商民主。其特点是在全社会范围内由公民平等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决策,通过广泛的讨论和对话,形成共识或找到最大的共同点即共同利益,做出具有集体约束力的决策。
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是西方政治学界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兴起的一种民主理论。这种理论的兴起,是对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及其缺陷的回应,是为了弥补选举(票决)民主及其多数决原则的不足。因为,根据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实行的选举(票决)民主,对于大多数没有金钱实力的公民来讲只有投票上的平等,而没有参与集体决策的平等;选举(票决)民主对于多元社会中广泛而深刻地存在的道德争端,常常也显得无能为力。而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民主的决策体制或理性的决策形式,每个公民都能平等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倾听别人的观点,包括对道德问题提供协商的空间,在理性的讨论和协商中做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决策。
我们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强调的就是进行“政治协商”,就是协商民主的一种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同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不是代议制的上院(参议院)这样的国家权力机构,也不是政府这样的国家机关,同时又不是一般的社团,而是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界别和各少数民族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人士组成的中国人民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显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虽然不是全体公民都能参与的协商民主,但它是由一批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公民组织和公民直接地平等地参与的协商民主。可以这样说,这是从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建立和发展,有力地证明了:实行这样的协商民主,不仅能够有效地保证政协委员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而且把“民主”与“团结”统一起来实现了党派和谐、民族和谐、界别和谐、海内外同(侨)胞和谐,进一步促进了社会整合。也就是说,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发展的形势下,尤其是在我国社会已经或正在向多样化、动态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并经受着前所未有的信息化考验的形势下,我国社会特别需要在和谐发展中,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整合。
我们正在努力探索,如何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把选举(票决)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种民主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
我国的选举(票决)民主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这种完善和发展将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公民自治组织的范围内,直接选举将进一步完善;二是在其他实行间接选举的地方政权和部门,将扩大差额选举,并且完善候选人提名方式;三是在党内民主发展进程中,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
同时,我国的协商民主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这种完善和发展,首先是充分发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一重要的民主政治形式,推动我国各党派、各界别、各民族和海内外华人委员参与有效的民主协商;其次是逐步完善各级政府主动实施的民主恳谈会、听证会等制度;再次是进一步发挥各人民团体在民主协商中的作用。党的十七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明确了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就意味着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还要深化,民主政治还要发展。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将以政府改革为重点,与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完善、和谐社会的建设、反腐倡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扎扎实实地推进。而这样一种既能发挥选举(票决)民主优势,又能展现协商民主魅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将在我国形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并以一种新型的民主类型为人类文明做出我们的贡献。(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
(责任编辑:淡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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