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洪: 我们天则所是一个以经济学家为主的研究所 ,但是我们特别注重和其他学科的交流,尤其像法学,社会学 ,哲学 ,人文方面的交流,所以我们很高兴来讨论一些跨学科的主题。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张荆博士 ,他原来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后在日本求学十一年,现在北工大任教,他在日本读完了法学博士, 日本的博士是很难拿的,是很了不起的。而今天的这个题目很好,文化冲突与犯罪,文化就是文化原则 ,文化原则是默认的,有时候你认为是这是理所当然的,他认为是不可接受的。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题目。张荆博士又有在日本长期居住的经验,所以我觉得会有非常好的比较。下面就请张荆博士来给我们做这个演讲。时间是一个到一个半钟头,剩下时间可以讨论。
张荆:大家好,我今天的这个讲演很偶然,因为上个礼拜我参加了三联书店的一个沙龙 ,讨论法学学术腐败的问题,张启功教授问我能否来这谈一谈,我说谈什么,我是学法学的,这是经济研究所,他说什么都可以,那今天我就谈谈我的专业,我是犯罪学博士,回来后在做一个中日公务员制度比较,从监督机制这一块来讨论中日有什么差异,今天我想专门讲讲犯罪学这一块 ,我在日本主要是研究文化冲突,我先介绍一下我为什么要研究文化冲突与犯罪的关系这样一个理论观点。
一、 文化冲突与犯罪研究的理论背景
犯罪学从西方来看属于“刑事政策学”的一个分支,这是1800年前后由德国的一个刑法学家Feuerbach提出来的,至今已经二百多年,现在分为四大领域,一是犯罪原因的研究 ,五花八门,有190多种说法,二是刑事制裁,从警察搜查到最后法院定刑,这是第二大块,三是“犯罪者处遇”、当你犯罪后投入监狱,被改造,出来后回归社会, 社会和心态发生变化,要调整。四是“犯罪对策”,这基本上是四大领域。
这其中犯罪原因理论是独树一帜的,各种犯罪原因论上百种,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犯罪,如从生物,遗传,骨骼的角度研究,叫做犯罪的生物学研究,另外从犯罪的心理学角度,还有一块从犯罪社会学角度,这个在上世纪中期得到迅速发展,因为有时候,生物学和心理学的方法解决不了,而当我们点出一个社会原因来以后,社会制度稍一改变之后,社会犯罪率就下来了,所以政府觉得社会犯罪学很可取,所以许多国家就对犯罪社会学给与高度重视, 我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最近的数字,北京在解决农民工问题 ,给农民工发工资问题解决的比较好,那么到年底我们的盗窃率就下降,这个问题是社会政策,解决了农民工的收入问题。所以西方各个国家都认识到,对于犯罪社会学来说,一个好的社会政策的出台,可以迅速转变一个国家的犯罪情况。
那么在犯罪学研究中,现在主要分为两大学派: 一是结构功能主义,一是冲突论,结构功能主义在日本或者西方占统治地位较久,像是韦伯,是我哈佛导师的导师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但是到了上个世纪五十到七十年代中间,冲突理论开始迅速发展,因为冲突理论人们大多认为来自于马克思这里,所以西方的研究者大多对此不是很敏感。
在这期间,西方国家出现了一种“自我报告偏差行为”的研究方法,这被犯罪学界普遍采用,文化冲突论才被重视。这个方法就是通过设立一个问卷,让青少年去填,搞一些统计,搞一些量表测试,看有没有一些自我的犯罪行为,完了之后发现了一些很有意思的问题,就是不论富人和穷人的孩子,他的犯罪分布是一致的,以前认为街头犯罪是贫民窟的专利,但现在看来如果给他们设立一个同样的环境或者同样的家庭,经济条件,他们犯不犯罪的概率都是一样的,这对西方犯罪学界震动很大, 于是人们开始认识到现在很多犯罪是由于冲突和社会矛盾造成的,由于“自我报告偏差行为”的调查,人们开始对犯罪社会学中的冲突理论开始重视, 因此我在日本一直研究冲突理论。我简单概括,冲突理论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是价值冲突理论,代表是美国学者 科布林(S?Kobrin),他出了一本书,叫《不良行为地域的价值冲突》,在当时犯罪学界影响较大,还有一个是美国的沃尔特?米勒(W?B?miller),他提出“焦点关心“理论,这个理论的核心是犯罪一种是下层阶级文化的环境中间所产生的一种行为规范的体现,犯罪就是一种有这么一个特殊的文化环境,比如爱犯罪的人比较容易自足,或者爱搞恶作剧,所以才有相应的规范和价值观
二是利益冲突 ,有美国的乔治?布赖恩?沃尔德(G?B?Vold),他提出了
集团冲突理论;还有美国的特克(A?T?Turt),他提出了权力冲突理论;还有就是美国的钱布利斯(W?J?Chambliss),他提出了法程序中的冲突模式理论,这个理论的核心,他认识犯罪是政治集团在争夺权力时的产物,程序上看法律是向有钱人倾斜的,穷人在法律程序中往往受到更严厉的打击。犯罪的定义,判刑中间权力起到很大的左右,有钱人来制定什么是犯罪,以及制定法律,从利益冲突谈权力和权力之间所带来法律的差异对犯罪的影响。
三是我在研究的规范文化冲突论,比较好的有美国的索尔斯特?塞林
(Thorsten Sellin),他1936年写了《文化冲突与犯罪一书》,当时影响较大,他提出很多冲突的核心是规范文化冲突。
二、 三种文化冲突方式与犯罪的关系
我认为犯罪学意义上文化的界定,可以分为,物质文化、认知文化、规范文化,物质文化比如茶杯照相机,物质文化有一定吸引力,但是在犯罪诱因中起很小一部分。但是认知文化,就是一种知识水平,过去我们认为低学历是犯罪原因,现在有研究认为学历高低与犯罪有关系,但是联系不大,因为也很多有高学历犯罪,现在对这个争论较大。第三规范文化是指法律,道德,习俗,很多人认为这对犯罪的影响是最为直接的,我也这么认为的。塞林提出的规范文化与犯罪的关系确实是一个非常新的视角,所以我一直在研究。塞林还提出了一个概念,就是初级文化冲突和次级文化冲突。初级文化冲突,我们可以看做一个坐标,也可以叫第一次文化冲突和第二次文化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