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荆:文化冲突与犯罪
稿件来源:
天则双周 作者:张绪光
发布时间:2008-02-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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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对这些个案的实证研究,我同意石井女士的观点。同时也认为与中日两国对于欺辱行为的反抗方式的差异有关。日本是一个上下有序,服从权威的社会。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下服从上司,同等地位的人员之间又分成后辈和前辈,后辈服从前辈。在日本,欺辱行为具有一种普遍性,又被人们称为“日本的一个社会病”。欺辱的方式与以对权威服从的方式正好相反,表现为上级对下级的欺辱,前辈对后辈的欺辱,而被欺辱者不会直接地反抗欺辱他的人,而是向比他地位更低的人宣泄。我把这种欺辱方式称作“力的传导”而不是“力的反弹”。而中国规范文化则把这种向下传导式的欺辱行为视为以强欺弱,并为中国文化所蔑视。中国的规范文化是谁欺辱我就向谁反击,不管对手是否强大。这也与中国二三世打架殴斗等现象有很大的关系。
②中国人解决纠纷的方式
在对在日中国人的杀人、抢劫的案件的分析中我发现,杀人案件中59%是因为金钱、家庭、婚姻恋爱等纠纷引起的。还有一部分,在抢劫案件中56.9%的是以赎金为目的的绑架和监禁,而且大多围绕着债务纠纷。被害者和加害者基本上都是中国人。
在此我们看到纠纷的解决方式是不同的,为什么这些人不通过日本的比较完备的司法制度来解决纠纷呢?从大量访谈调查的结果看,原因是复杂的。比如,首先高额的律师费让许多中国人望而生畏。第二语言不通,而能够为中国人做翻译的解决纠纷咨询机构少的可怜。另外,许多在日的中国人都是非法移民,而民事纠纷大多发生在非法移民中间,一旦求助于日本的司法机构,他们就会被先期遣送回国。
除了上述的原因之外,笔者发现在日中国人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非常传统。纠纷发生时,解决的方法一般是将冲突的双方分离,以免矛盾的进一步深化。同时由村或家族的长者,及地方有威信的人物在冲突双方或双方的亲属之间进行调解和仲裁。许多当事人为了亲属和长者的面子愿意缓和矛盾,最终使纠纷得以解决。
在这种规范文化中成长起来的中国人当他们移住到日本后,他们不懂得怎样运用现代的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纠纷,而当他们沿用传统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时候,社会环境已经发生变化。原有的让冲突双方都可以信赖的、有威望的人物,如父母、家族和乡村的长者,以及人民调解员已经不存在了。当他们首先考虑的是求助于在日本的友人和同乡时,结果往往是采用极端的手段甚至是犯罪的手段来解决纠纷。一些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中国人组织,利用暴力解决同胞之间的纠纷,并从中获取暴利。
2、法文化冲突与犯罪
关于这方面我主要想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①对赌场犯罪的合理化思想
中国人在日本的犯罪很多是在“パチンコ店”(弹子球赌博场)里面,就是弹子球机,跟这些犯罪的人在谈的时候他们会说,在中国赌场是非法的,在日本这种赌场是合法的, 他们在赌场输了钱,就开始以赌场为核心开始犯罪,我曾经调查过一个相关的当事人,他们的观点是觉得赌场用违法的手段把钱弄走,他们再用违法的手段把钱弄回来,中国人和日本人对于赌场犯罪的观念不同,表现了中国人的对赌场犯罪合理化的思想。
②拾金不昧与占有离脱物横领
意思是说,在日本东西丢在一个地方了,如在日本将废旧自行车捡回去修理并使用你若是捡走了这是违法的,在中国,对于捡到别人的东西不归还给失者的行为,一般不采取刑事制裁。中国规范文化提倡“拾金不昧”的共产主义道德,对于捡到东西不还给失者的行为更多的是采取道德和舆论的谴责。而在日本如果你捡到钱包不还的话是要被判刑的,这个也反映了中日在法律上理解的差异
③伪造罪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很强调公章的单位性,私人印章没什么作用,而在日本更多是靠私章,都是考私章进行各种交易,法律明确规定伪造私章是违法的, 但是有时中国人刚去日本不清楚,在日本的商店里是有卖私章的,于是就买来别人的章自己用,这一旦被发现,就是违法了,而在我们中国一般不认识这个是犯罪的,这也可以看出法文化上的区别。
3、民族歧视与移民犯罪
我觉得这是一个直接因果关系和间接因果关系,最典型的是在留守儿童二三世的一个案件,在对日本的中国归国者二、三世组成的「怒罗权」犯罪组织研究中,可以看到这种文化冲突。「怒罗权」组名的含义;「怒」是愤怒、抗议。「罗」是团结,「权」是争取权力。这个组织成立之初是一个互助性质组织,逐渐演变成为一个报复日本社会,以斗殴、盗窃为主的200多人的犯罪组织。后来采访这些人,他们都有一个感觉是来到日本后太压抑,受歧视,找不到工作 ,最后没有办法,才报复社会,这是一个直接的犯罪原因。
更多的问题是间接的,就是让你在学校、生活、工作各方面都受到影响,让你感觉各方面都不顺利,更多案例分析表明“歧视”这种文化氛围是通过改变在日中国人个体的生存环境,即学校环境、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异民族文化圈,使外国人个体的生活环境变得更加恶劣,进而影响个体的犯罪行为。通过歧视与学校,歧视与家庭,歧视与社会三个方面的实证研究证明了这种间接关联关系的存在。
4、文化圈中规范文化的变形
研究发现,当A文化圈中的规范文化被众多的个体带入B文化圈后,并不是像美国学者塞林所讲的是一种原封不动保留,如中国文化进入日本后,会发生一定程度上的变化,并与日本国文化发生冲突。
举个例子,在东京中国人开的“盗品店”(泥棒市),就是小偷寄售所偷来的物品的地方,在日本有很多这种点是中国人开的,主要面对中国人,经常有很多留学生来买,人们并不认为购买盗品是一种羞耻的事情,在采访一位盗品店店长的女朋友,一位正在考硕士研究生的在校生时,她总在夸耀自己男朋友是一个大英雄,在日本经济不景气的时候,不但开了一家盗品店,还雇用了三名生活困难的中国人。
(责任编辑:Mentl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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