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树:中国私立大学的过去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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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益讲坛 作者:张绪光
发布时间:2008-03-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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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中国私立高等教育的重建虽然还面临许多问题,但它毕竟是一条已经驶出港湾的船,路途艰险却前程灿烂。关于如何促进中国私立大学事业的理性发展,我在2003年发表的、和王桂兰博士合作的一本书――《重建中国私立大学:理念、现实与前景》(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中提出了10条政策性建议,不妨把这些建议的标题列在这里,供同学们思考。有兴趣的同学还可以把这本书找来读一读,我们学校的图书馆就有。
这10条建议大多是关于宏观政策改革的。它们是:
第一项建议:积极推进私立高等教育的立法工作,使民间办学与政府办学在法律地位上具有实质意义的平等。
私立高等教育的核心目标,就中国的现实而言,应在求民间办学与政府办学具有真正平等的法律地位。强调真正的平等,当然绝非空穴来风。这里的意思是:“平等”不能仅仅停留在一般性的口号上,而必须通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制度安排予以体现。如果我们考虑到中国现实生活中还有诸多“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用隐蔽的手段破坏公开制度规则的现象,则私立高等教育立法就更不是一件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反复实践的系统工程。
第二项建议:逐渐缩小对私立高等教育“管理”的国家一统体制的作用范围与“计划经济”成分,使私立大学合法身份的认可从政府“批准”向社会“承认”过渡。
国际众多经验表明:私立大学办学的合法身份、证书发放等由“国家认可”变为“社会认可”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这是变革国家一统体制、保障大学独立、确保大学的教育教学内容符合社会发展方向、依靠“公共领域”和民间力量使高等教育保持其内在统一性的一贴良方。当然,与看病一样,当病人的肌体过度虚弱时,药下的不能太急,否则可能导致相反的结果。在目前中国私立大学自身成长仍不够成熟,社会大语境中亦存在多种不健康因素的条件下,这个私立高校合法身份由国家认可走向社会认可的过程,宜分两步或更多阶段性步骤实施为佳。比如,可以考虑暂时保留目前实行的国家“办学许可证制度”,也就是说,一个新的私立大学之合法办学身份的获得,仍需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但既然承认了人家的合法办学权,政府也应相应承认办学单位有自主安排教学、自主组织考试、自主判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自主颁发本校毕业证书的权利。至于这个毕业证国家是否承认,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你可以暂且不承认,让社会去鉴别,但不能连“毕业证书”都不让人家发,因为这是对合法办学主体基本办学权利的剥夺。更进一步的动作则是在社会语境相对好转、私立大学本身的运作也走向成熟时,使“社会认可”走上日程,同时变办学合法身份的“政府批准”为“政府备案”。完成这个步骤将意味着政府职能较彻底地从垄断型“管理者”转变成了服务者,这将是中国高等教育宏观“管理”领域的一场革命。
第三项建议:尊重大学教育、学术独立的原则,形成思想领域中百家争鸣、兼容并蓄、宽容异见与鼓励多元化的格局。
我想再次强调:作为知识传承之所,大学之责乃在于向学生、向社会提供开放的普世化文明教育。“普世化”的意思就是说:大学要将整个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果汇总起来传授给学生,而不能局限于一个民族、一种宗教、一个党派、一种“主义”。世界是敞开的,学生的心灵也必须是敞开的;惟有此,人的潜能的展开与生成才会成为一个全方位的过程;他(她)才会具有包容这个五彩缤纷却又复杂怪异的世界的能力,教育作为理性的文化再生产也才会真正获得创造性的张力。目前要做的则是:扎扎实实地进行中国公民的启蒙教育, 使现代宪政精神与公共理性更深地扎根于一代又一代成长起来的年轻中国公民的心灵中。这是中国所有大学、包括私立大学责无旁贷的任务。
第四项建议:创造条件,疏通渠道,鼓励形成多元化的中国私立高等教育融资机制,逐步建立合理、健全的私立大学公共产权结构。
只有建立起真正公共化的大学产权结构,才能最终解决私立大学结构稳定性与可持续发展问题。这个问题需要多解释几句:我们发现,现今中国搞的比较出色、办学主张与办学实践颇具叛逆性的那些私立高校,其产权结构几乎都是单一投资主体型的,这势必产生一个问题,就是不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因为其成败荣辱往往系于单个企业本身的兴衰、甚至系于投资者一人之身。“老板”个人的任何偶然变故都可能影响乃至危及整个学校的命运。这是极可堪忧的组织结构形式。可怕的是,我们很多私立高校、包括那些办的相当出色的私立高校,其组织结构都未出其右。说的形象些,这是埋在中国私立大学发展道路上的定时炸弹,不加以排除,迟早要给这项事业造成损失,甚至重大损失。正因为此,在一切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私立大学产权的公共化,应是保证中国私立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长远之策。
第五项建议:作为前一项建议中有关形成多元化融资机制的应有之意,政府自身应明确承诺从经济上支持私立大学的义务,这不但构成私立大学融资渠道的一个新来源,而且有助于形成私立高校与公立高校平等竞争的新格局。
第六项建议:改革人事制度,建立教授自由流动的体制,使教授在大学之间有更多选择的余地,这不但有利于建立公立大学与私立大学之间,以及各个私立高校之间合理的人才竞争机制,也有利于真正的、卓有成效的教授治校制度的形成。
第七项建议:解放思想,大胆向前看,在办好应用型专、本科私立高等学校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向现代研究型大学发展。
从弘扬现代大学理念的根本精神、建设真正高质量的公民社会系统、为中国制度现代化提供具有民间思想库性质的研究组织意义上说,在未来中国私立大学队伍中出现一批以学术型、研究型为主干的新型高等学府,实乃发展之必须,形势之必须,中国未来前途之必须。当然,这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准备和积聚、历练过程,目前条件还不充分。事实上,实现这一目标,不但要求私立大学本身有足够程度的发展,而且要求整个社会的制度现代化水平跃升到一个新的层次,要求政府改变目前只把民间教育视为国办教育“补充”的陈旧观点和把私立高校的办学层次局限于以专科教育、高职教育为主的政策格局。简言之,成就中国私立研究型大学,需要整个社会(包括政府与民间两方面)解放思想,共同创造条件。这个共识形成之日,才能谈得到中国私立大学向世界名校看齐的问题;而唯有中国的政治民主化有了实质意义的进步,思想开放与学术自由成为华夏大地之现实时,中国私立高等院校中出现东方之“哈佛”,东方之“牛津”、“剑桥”,东方之“斯坦福”,才能从梦想变为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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